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儿童事件。造成8名儿童死亡、5人重伤,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是精神病患者。
一场校园门口上演的屠杀,让8个幼嫩的生命走上不归路,同时,更敲醒了校园安全的警钟。
南平凶杀案中,有这样两个细节:
一是杀人者自言:“我要自杀,我一个人死不行,要拖几个人一起死。”并认为“成年人不好杀”,从而把目光锁定在孩子身上。可是,为什么凶犯会判断出,在光天化日的校门口,孩子会“好杀”呢?对于缺乏自卫能力的孩子,相关的保护机制在哪里?
二是制止住凶手的,是一名教师与一名晨练者及一名司机与学校门卫。公民见义勇为固然可敬,可由于没有专业能力和装备,他们所冒的风险实在巨大,设想一下,如果歹徒不只是一人,或更加老练凶残,甚至持有枪械、爆炸物时,几名手无寸铁的平民能对付得了吗?
长久以来,被描述为书声朗朗的校园,很多已不是平静之地。远的不说,去年底,多名深圳小学生在校门口遭绑架,让全深圳的家长一时间人心惶惶。同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中,犯罪嫌疑人曾长期在3所中学和1所小学门口守候,多次将10名中小学生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方式胁迫她们卖淫。
如果全面统计社会人员在校园门口制造的各类案件,以及校园暴力事件,结果无疑会触目惊心。
校园安全堪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防范不力。
学校似乎成了安全防范的主力,但一方面,学校雇佣的安保人员往往素质良莠不齐,许多为老师兼任,缺乏敏锐的观察力和应对能力,而且由于法律限制,安保人员更没有专业的装备,遇到险况往往捉襟见肘,例如南平案中那位与凶手搏斗的值班老师,由于缺乏武器,情急之下就找了个拖把冲了上去。另一方面,学校安保人员处处受制,他们管得了校内,却管不了校门外,他们没有执法权力,即使发现可疑人员,也无权上去盘问、搜身,做到防患于未然。
而拥有法定权力,承担维护治安之责的警方,维护校园安全却处于被动的工作状态,不出事时,警察和警车在校门口难觅其踪,出了事后,马上来一次学校周边安全的大整治。可时间一长,就慢慢松懈下来。
2007年,加拿大多伦多一所高中发生一起枪杀案,此后,官方调查起草了《多伦多校园安全报告》,披露校园治安内幕,随后,多伦多启动了“校园治安巡逻计划”,向多伦多数十所中学派驻了全职驻校警察,尽管引起争议,但驻校警察对于改善学校治安,遏制犯罪还是起到了明显作用。在加拿大许多城市,类似校园治安强化措施,也已广泛采用。
在中国,警察驻校可能不易操作,但借鉴多伦多的治理思维,对校园安全进行“摸底”,据此制订一个中国版的“校园安全计划”,应能做到。在这一计划中,首先要明确警方对于校园安全的日常维护责任,例如,即使警察无法全日制驻校,至少在上学放学期间,在孩子进出校门时,就像交警上下班时到各个路口“上高峰”那样,保证有巡警在校园周边巡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局部社会治安恶化等,可以临时性让警察驻校,以防不测等。
孩子需要国家的呵护,孩子的安全怎么强调和重视都不过分。如果学校门口经常看到警察的身影,任何欲将黑手伸向孩子的不法之徒,恐怕都要思量再三;如果孩子的生命安危悬于一线时,警察能及时在场,那或许能给孩子带来死里逃生的机会。因此我们期望,警方与教育部门联手,让中国版的“校园安全计划”早日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