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贿赂问题:
1、预测理由:惩治商业贿赂是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中央通报和查处了多起商业贿赂案件。
2、社会现象:有关主体利用职权(医生、采购人员及主管、产权交易人员、土地及资源审批人员、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及人员等)收受回扣、接受服务或其它利益。
3、解决意义: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竟争秩序,不同程度地侵害了有关当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税收流失,严重地危害和侵蚀着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商业贿赂危害之大,社会反响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整治。惩治商业贿赂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