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06年秋招考公务员可按指导目录报名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8-18 00:00

2006年秋我省公务员考试将首次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昨日,省人事厅正式公布了该指导目录。

省人事厅指出,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均按照指导目录中所列举的专业(学科)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学科)设置和报考。超出本专业(学科)目录以外的,可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学科)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

从昨日公布的目录看,共包括文秘类,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档案学类,法律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政治学类,经济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社会学类,财税、审计与统计类,环境保护类,建筑类,海洋与渔业类,植物生产类,林业类,水电类,艺术类,公安类,地矿类等22大类。

其中,文秘类包括: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

新闻传播学类包括: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学。

法律类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

有关目录其它专业(学科)的详细分类,考生可登录www.fjkl.gov.cn查询。(记者 林芹 邱华明)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