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规定,对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无故不参加基层实习锻炼的或经基层实习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职。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含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一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锻炼一年,在基层老百姓中间生活,能更加充分地体察民情、体验民生,必然会对他们以后的公务员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