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6-25 01:44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省内唯一从事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研究室、地下水动态监测室和地质灾害监测室等四个科室。单位办公地点在杭州市。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管理。
2、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地质环境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长期在野外工作;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有水工环地质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者,须具有在浙江省从事地质环境或相关工作5年以上(截止2010年6月)的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待遇
新聘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以及我院的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约定试用期3—6个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验审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需本人到现场自己填写报名登记表,材料不全者一律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7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18号4楼(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410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8877691(陈先生、诸先生)
4、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本人2009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二寸照各一张。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证明,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报名现场验审材料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若岗位应聘人数少于1:5,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五、招聘办法
1、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合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合格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
2、考试时间另定。
3、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经考核合格后,将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上公事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后不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六、其它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酌情处理。
附件: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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