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一、聘用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142名,其中直属医院40名,卫生院102名。直属医院聘用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卫生院聘用指标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N:N+1(N代表聘用指标)时,聘用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其中,直属医院放疗物理师岗位要求的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属非卫技类专业,按1:3控制开考比例。
医学影像学、病理学、核医学等3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系医院紧缺专业人才,如聘用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可按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1.萧山生源2009、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萧山户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社会人员;
3.萧山生源、萧山户籍的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护理岗位;
4.部分岗位面向区外招考,详见需求计划表。非萧山户籍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均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除2009、2010届外);
5.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直属医院、年龄30周岁以上的,须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技岗位工作经历(2005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的除2009、2010届外,其余考生均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分别为:
(1)临床医学专业类;
(2)预防医学专业类;
(3)医学影像专业类;
(4)护理专业类;
(5)西药剂专业类;
(6)中医药专业类。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直属医院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聘用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
(1)聘用指标在2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
(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
(3)11-20人的,按1:1.8的比例确定;
(4)21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员数进入面试。
卫生院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聘用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聘用指标与参加笔试人员达到直属医院聘用指标与面试对象四种比例结构的,按其相应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四种比例结构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在确定面试人员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人数。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聘用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体检结束后,区卫生局公布招聘单位和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半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位的,作自行放弃。公示聘用环节出现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报名事项
报考者请于2010年11月25日到浙江电大萧山学院(萧山区南环路1398号,育才路南端)图书馆现场报名。为避免现场人多拥挤,可事先到“萧山卫生信息网”上下载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也可现场填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考试费40元,并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
2、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身份证、学历证书,并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需有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于12月8日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卫生局1号楼1楼领取)。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21416、82624909、82626196、82621915,网络查询: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事编制网、萧山人才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
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二O一0年十一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