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质岗位工作人员,新录用人员具体人事管理方式根据浙江大学有关政策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详见附件《浙江大学2018年党政管理等事业性质岗位招聘计划表》。
(一)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以及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年龄。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3月15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1.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性质岗位,对于计财处、基建处等部分允许本科学历应聘的岗位,如录用人员学历为本科,则按照事业性质派遣方式管理;对于创新创业研究院、校医院招聘岗位所录用的人员,按照事业性质企业化方式管理。
2.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一般首聘期为一年。对于事业性质派遣方式管理人员,首聘期为两年。学校将在首聘期结束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
3.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9日9:00-3月15日24: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报名。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证书及奖励”栏目中将已获得的外语成绩详细列出。
2.简历遴选。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3月16日,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简历遴选,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原应聘岗位遴选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3月18日, 通过简历遴选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站上缴纳考务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简历遴选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时间、地点:2018年3月25日上午,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4月5日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第一轮面试人员名单。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等于8人时,则入围该岗位第一轮面试的人数控制在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90 %以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大学网站和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归国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其他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
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面试。面试分两轮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第一轮面试。按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第二轮面试。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聘用
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者,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合格后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到,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拟聘等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用人单位或学校人事处直接咨询,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葛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959
浙江大学
2018年3月7日